6.6 性能


6.6.1 抗风压性能、水密性能、气密性能同一试件以气密性能、水密性能、抗风压性能的顺序按GB/T7106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6.6.2 空气声隔声性能
    按GB/T8485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6.6.3 保温性能
    按GB/T8484的规定进行传热系数试验;或按JGJ/T151规定,在冬季标准计算条件下计算门窗传热系数。仲裁试验方法为GB/T8484规定的实测方法。
6.6.4 隔热性能
    太阳得热系数按JG/T440规定的光学性能法试验;或按JG/T440规定的人工光源法进行检测。仲裁试验方法为光学性能法。
6.6.5 耐火完整性
    按GB/T38252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6.6.6 采光性能(外窗)
    外窗采光性能按GB/T11976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6.6.7 防沙尘性能
    防沙尘性能按GB/T29737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6.6.8 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
    外门窗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按GB/T29738-2013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6.6.9 力学性能
    6.6.9.1 启闭力
    门的启闭力按GB/T29555的规定进行试验;窗的启闭力按GB/T29048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    6.6.9.2 耐软重物撞击性能
    门耐软重物撞击性能按GB/T14155的规定进行试验,除双向开启的平开旋转类门按一侧方向撞击外,其他开启形式的门应按室内、外两侧方向撞击,并按下列规定确定门扇薄弱部位:
    a)撞击点高度为门扇高度1/2处,且不大于1200mm;
    b)单扇门水平撞击点为门扇宽度1/2处;
    c)双(多)扇门水平撞击点除单个门扇宽度1/2处外,还应增加不同邻接构造形式的门边挺处;
    d)有中横挺的门扇除上述撞击点外,还应增加中横挺的中点。
    6.6.9.3 耐垂直荷载性能
    门窗耐垂直荷载性能按GB/T29049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    6.6.9.4 抗静扭曲性能
    门抗静扭曲性能按GB/T29530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    6.6.9.5 抗扭曲变形性能
    推拉平移类门窗抗扭曲变形性能按GB/T9158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    6.6.9.6 抗对角线变形性能
    推拉平移类门窗抗对角线变形性能按GB/T9158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    6.6.9.7 抗大力关闭性能
    平开旋转类外门窗抗大力关闭性能按GB/T9158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    6.6.9.8 开启限位抗冲击性能
    平开旋转类外窗开启限位抗冲击性能按GB/T9158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    6.6.9.9 撑挡定位耐静荷载性能
    内平开窗、外开上悬窗撑挡定位耐静荷载性能试验按GB/T915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,采用摩擦式撑挡的窗施加荷载为40N,采用锁定式撑挡的窗施加荷载为200N。
6.6.10 反复启闭耐久性
    门窗反复启闭耐久性按GB/T29739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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